看看任志强最近的说法:价格扭曲的导向。政府救火房价,越帮越忙?经济学认为生产什么物品是由市场价格信号做出的回答。而为谁生产物品则是由钱包的力量决定了收入和消费的分配,让最初的需求通过需求曲线都能得以实现。
市场机制的成就在于决定所有投入和生产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市场将社会的稀缺品配置或配给到各种可能的用途之中,这种配给是依靠市场中给出的价格信号来调节供求关系的。如何生产的问题也同样取决于供求关系给出的价格信号,同时价格信号也引导着消费的倾向。
但非市场经济的价格扭曲则无法起到这种合理的资源分配与利用的作用。反而会让供求关系恶化并使消费倾向也同时产生扭曲,让市场无法根据价格信号而决定生产什么物品,为谁生产和怎样生产的最基本问题。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中遇到了价格上涨的问题,恰恰是价格信号非市场而引发的供求关系恶化及继续用行政手段来控制价格而无法扭转供求关系平衡的典型案例。
猪肉的价格上涨是因为前期的猪肉价格太低,农民养猪亏本,造成了养猪量下降。猪肉价格低则猪肉的消费增长加速,供求关系恶化,于是猪肉的价格就上涨了。当猪肉价格上涨到让养猪的农民有利润,并且这个利润足以抵抗养猪的风险(如病、灾、饲料涨价等),同时还要比其他较容易的劳动就业或生产的收益高,那么农民才能增加养猪的生产投入,改善市场的供求关系并让猪肉的价格均衡。如果这种价格的均衡不能有效的保持,就会“谷贱伤农”而再次出现价格的波动,重新去寻找平衡。
但当市场中的价格不是一个能让农民自愿的加大养猪的投入的合理价格时,那么在目前非集中养猪为主的生产条件下,就无法改变猪肉价格继续上涨或农民打死都不养猪的情况。
假如这个价格的形成是由行政的手段控制压低的,则无法调节生产者(供给方)的积极性,无法改变供求关系。同时被行政手段压低的价格不但不能刺激产出的增加,反而会由于价格低而导致消费量增加,刺激了需求并加剧了供求矛盾,并且会影响到各种相关替代品的供求关系变化。
比如当汽油的价格人为的压低时,就会增加汽车的消费,并且加大了交通道路的供求矛盾。比如当公共交通的价格被人为的压低时,回龙观或天通苑的老太太们就会天天去逛天坛公园,从而减少了公共交通的有效运送能力,增加了公共交通的供求矛盾。比如政府为解决双职工上班和送子女上学时间紧而吃不上早餐,而对早餐店给以补贴、降低早餐的价格,但当价格过低时,居民区内的非双职工和时间不紧张、不急着上班的家庭都不自家做早餐改为了购买早餐,致使时间紧张的家庭没有时间排队,反到成了要自己做早餐或不得不去享受高价的早餐了。价格人为限制的不合理性恰恰在于无法缓解有效供需之间的矛盾,增加了更多的低价消费所引导的消费偏好,让供求矛盾反而更加紧张。现实中这种行政干预价格产生的不合理性比比皆是。
这种行政手段导致的低价格中,表面看是政府在转移支付了大量的补贴,让生产者可以在低价格供给时不至于亏损或略有盈利,能维持一定的生产供给。如给养猪户的补贴、对母猪的补贴和对防治猪病的补贴等。但却在维持生产时扩大了消费的需求,让补贴来增加供给的作用在低价格的引导作用中消失了、降效了或更扩大了供需之间的矛盾。
国家在强调控制能耗,但电价、油价与资源价格低廉、环境污染代价低廉,因此这种低电价、低水价、低排放价格都在鼓励与扩大了能耗、加大了需求,却不能刺激供给的增长与市场化。于是各种行政的低价格就导致了更多的投资者抱有这种长期资源低价格的预期,因此就大量的投资建设这种依赖于资源低价格而产生投资生产利润的低质、低技术含量的生产能力。他们不用为市场化竞争而产生的能源与资源价格上涨去承担投资的市场风险,他们反而在这种低价格的保护下扩大着能源的消耗和环境整治的代价。资源价格的低价保护政策所“创造”出的低水平生产能力给经济带来的副作用,远远大于政府补贴而形成的低价格保护所给社会带来的益处。
政府在鼓励或强制的要求市场供给大量的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并试图用此来控制土地资源的消耗量和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改善问题。但香港等地的多年实践证明:小户型不是靠政府的行政命令而形成的供给,而是靠市场中的高价格在竞争中自然形成的结果。
香港的高房价有效的限制了过度的消费倾向和消费偏好,让市场最终接受了小户型的生产与消费的习惯的现实。同时降低了政府社会保障的条件与支出(新加坡也是如此),又不会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市场的竞争。
中国的土地资源紧缺,但房价相比之下过低,无法像香港一样靠价格来引导消费和抑制消费。过低的房价可以使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加快,但同时产生了向大户型、大面积消费的导向作用。价格在承受能力和消费偏好中发挥着调节作用,同等收入的条件下,价格越低则消费面积扩大的倾向越高;价格越高则消费面积越小的倾向越高。市场的供给方与消费方会在供求关系的变化中寻找价格的平衡点,同时价格也会在消费需求上起到鼓励、支持与抑制的作用。
很遗憾的是市场中的价格生成体系被人为的破坏了,价格就产生了扭曲,而扭曲后的价格又引导着不良的消费习惯与倾向。因而低价格不但不能抑制消费需求、缓解供不应求的矛盾,反而扩大了户型面积向大发展的消费欲望,让有限的土地资源不能有效的解决更多的家庭住房问题,反而向少数钱包更鼓的家庭倾斜,让政府的稳定价格的手段或补贴变成了扩大消费面积的保障和动力,让市场中的价格信号不能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
在扭曲的价格引导下,土地资源消费增加、生产建筑总量增加,但实际供给户数却未在土地资源消耗扩大中同步的增加。正因此政府才不得不出台强制限制面积户型的指令性文件,用行政的而非市场的手段来解决原本应用市场价格来解决的供求均衡问题。
许多价格问题关系到民生,政府当然应该干预和可以干预。这种干预也会在短期内发挥巨大的作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给解决问题提供了机会和时间。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不能用市场竞争的方式来配置资源和形成价格,那么这个价格就无法引导和形成有自我激励机制的供求平衡条件,也不可能形成合理的市场消费观念,会必然的破坏市场自我调节作用的价格信号。
谁都希望产品的价格越低越好,但这种价格的降低只有在市场充分竞争条件下,靠生产效率的提高、科技含量的提高及供求平衡的情况下才能维系。如果低价格不能保证生产者的盈利与劳动力的生活水平提高,则无法长期的存在。尤其是产品、资源、资金在全球流动的情况下,价格也全球化了。
有人说高物价是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掠夺,尤其是食品类刚性需求的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家庭的伤害最大,这要靠政府的转移支付给以保障,让价格处于合理的程度,又不降低最底层家庭的生活水平。同样低物价则是低收入家庭或政府支出对高收入家庭的一种补贴,包括低物价的发展中或落后的国家对发达国家或富国的一种补贴。
如“中国制造”的低价是中国的低资源价格、低劳动力价格和环境低治理为代价的,是对发达国家的一种补贴。如为防止公共交通涨价而给低收入家庭带来困难的燃油低价等于是给拥有私人汽车的高收入家庭提供了更多的补贴,因为低收入家庭无法享受汽车的价格,就像再低的房价也无法让无支付能力的家庭享受这种优惠一样,实际补贴的恰恰是高收入家庭。只有砖头上的补贴变成人头上的补贴时,才能形成更有效的保障,并且不干扰价格信号的真实性。
价格的高与低是个相对的比较,而非仅仅与前一段的价格相比的升与降,更要与供求关系、成本变化、市场消费偏好、投资生产的收益、国家的政策与补贴、收入的增长等比较,以达到相对的合理,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中供求双方的博弈选择。而只有垄断和行政的管制才会让价格无法正常与真实反映价格的合理性。
价格低会抑制生产和鼓励扩大消费;价格高会鼓励生产和抑制消费。价格的这种一个硬币两面作用的双刃剑,如果不能在市场竞争中寻找到供求相对平衡的点位,而是在政府的干预中扭曲,那么今天种下的种子明天就会结出硕大的恶果。那时所产生的破坏力就远远要比主动的减少干预建立合理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所带来的痛苦要大得多了。
价格在扭曲中的时间越长,其爆发出的倍数效应就越大、越加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