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1500户电力家园业主的产权之困据了解,电力家园小区位于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烟厂华联东侧,是由内蒙古满都拉电力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集多层、高层、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性项目。该项目自2006年初动工,2006年12月31日开始陆续交房,目前共销售出1500余套。然而自首批业主收房至今已经1年半了,没有一户业主拿到自己的《房屋产权证》。
带着电力家园业主的问题,记者走访了相关主管单位。据呼和浩特房管局的一位负责人说:“电力家园小区的开发商至今没有前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必须要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十个要件。”随后,记者与业主一行又来到呼和浩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和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等相关单位。记者得到的答案是:电力家园项目至今尚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就电力家园业主因拿不到产权证而涉及到的赔偿问题,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蒙元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郭律师对记者说:“ 一般情况下,购房协议中都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及超过该期限后开发商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但经过初步了解,发现电力家园业主的预售协议有两个版本:一个协议版本中约定,在交付房屋后360日内出卖人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因为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出卖人仅按已付 房价款的0.1%赔偿买受人损失或支付违约金。而对于同样的情况, 另一个协议版本中干脆没有约定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损失或违约金的比例。但按照惯例,对于协议中没有相关约定的,购房者可以按照已付金额的同期贷款利率,即年利率7%向开发商要求赔偿。违约金自交房90天后算起。”根据郭律师所说,记者粗略估算:一套06年低交付的总价在30万元的住宅,目前至少可以拿到2万元的违约金。那么,电力家园1500余户业主应该向开发商索赔多少违约金?记者瞠目。
目前,电力家园部分业主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早日拿到《房屋产权证》并要求得到赔偿。 那么,内蒙古满都拉电力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何没有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相关验收手续? 没有房屋竣工验收手续,开发商交付房屋的依据是什么? 该案件最终结果将是怎样的?本报记者将做进一步调查。
(摘自:内蒙古商报)